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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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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南巡于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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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皆颁布过大赦。

    而且,大赦的范围亦十分广泛。除了大逆、诽谤、妖言惑众、诅上、罔上、匿反等“大逆不道”而“不当得赦”外。几乎所有的罪犯,“罪无轻重,皆赦除之”。便是杀人的重罪,亦可得免。烈女庞娥,便是例证。

    除非皇帝对某人深恶痛绝,下诏“遇赦不赦”。

    亦如前所说。蔡邕受宦官诬陷,上书自陈,因言辞激烈而惹恼陛下。陛下遂在下罪诏书中明确提及:“不得以赦令赎。”

    可想而知,“唯党人不赦”,陛下对党人该有多深恶痛绝。

    故而,说书人才说:大汉之赦,亦养大汉之风。

    杀人不过头点地。更何况还有大赦。今年杀人入狱,明年便得赦而出。有何惧哉!

    什么样的人,可赦。什么样的人,又“不当得赦”。两个字概括:道义。

    存义,便是提头过闹市,亦可得赦。无道,“遇赦不赦”。

    心存大义。故不禁弓弩,大汉亦耸立四百年。法有所限,侠义当头。路见不平,总有侠肝义胆,拔刀相助。

    国无道。销兵洗甲,百般禁忌,亦难久存。

    言归正传。

    得知十余万乌孙奴隶,很快送到。为减轻长史府的财政压力,刘备已命匠人赶往昆仑山北坡,搜寻于阗(tián)美玉矿脉。

    “于阗国,王治西城,去长安九千六百七十里。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骑君、东西城长、译长各一人。东北至都护治所(乌垒)三千九百四十七里,南与婼羌接,北与姑墨接。于阗之西,水皆西流,注西海;其东,水东流,注盐泽(蒲昌海),河原出焉

1184 南巡于阗(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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