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下,位置最西,地利最次。
于是,河湟间,西海及大小榆谷,便成为羌汉争夺的重点。
“地利之争”除外,才是苛政、兵役。
羌人多依山下寨。周围多山地、丘陵。不宜农耕。且关山许多优良牧场,皆划归国有,饲养战马,不许羌人放牧。羌人又时常被充作‘义从’征发,因战伤残,却得不到应有抚恤。加之,凡遇纷争,所在郡县官吏,多袒护汉人豪强。积怨日久,宣泄无门,只能揭竿而反。
当然,在段太尉看来,羌人亦有羌人弊端。
首当其冲,过量繁衍。
河西羌人,多行“饶妻制”。饶,多也,“饶妻制”便是“多妻制”。
范晔《后汉书·西羌传》载:“……(羌人)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釐嫂(寡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杜佑《通典》引《广志》注曰:“羌与北狄同,其人鲁钝,饶妻妾,多子姓,一人生子数十,或至百人。”
于此,“饶妻”二字始见于史籍。
大汉亦行多妻。但大汉的多妻,却与爵位比同。诸如刘备,虽贵为蓟王,亦不过能娶四十小妻。庶民一妻无妾。士人一妻一妾,足以。纪纲人伦,礼法森严,不得擅越。
又岂能如禽兽般“妻后母,纳釐嫂”。
以上种种皆除去。还有一个最令刘备意想不到之原因。
职业佣兵。或者叫职业反贼。
正如大汉有职业军人,行伍世家一样。羌人也有类似的组织结构。
以此次谋反为例。
起因,乃是黄巾贼人花费巨资,雇佣三
12 平羌之策(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