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无从怪罪。
足见时人,嗜酒之风。
酿酒极费粮食。
前汉时,一斛米出酒三斛余,至今汉一斛米出一斛酒,品质大为提升。
秦汉之法,三人以上不得聚饮。朝廷有庆典之事,特许臣民聚会欢饮,此谓“赐酺”。又称“天下大酺”。
大酺始于战国,两汉以后屡有之。天下大酺,少则一日,多达七日,常为三日。累日饮酒作乐而不犯禁。凡立后、太子,乃至皇子满月、太子纳妃,亦或遇祥瑞等,皆可颁“大酺令”,令天下大酺。
一言蔽之。
“禁酒”与“弛酒”,禁弛交替。弛于熟年,禁于歉岁。且时限皆不长。长者十余载,短者不过数月。政令既废。
今天下三分,各自为政。
弛于熟州,禁于歉州。荆州牧刘表,之所以大开三爵酒制。乃因荆州富庶,积谷成山。尚酒以示富足。
稍后,刘先主蜀中禁酒。只因蜀中大旱,粮食歉收,为确保百姓有粮度日,遂下令蜀中各地年内均禁酿酒,酿酒者科以重罪。甚至家有酿酒器者与酿酒同罪。
(耿)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遂释欲酿者。
洛阳举朝东迁。达官显贵,多如过江之鲫。
可想而知,耗费几何。先前,宫廷用度,多为蓟王朝贡。却远不足用。松泉酿价高,渐无力支付。故欲千金易方。自酿杜康美酒。
悉知内情,曹操亦知事大。
无有杜康酿酒法,
164 天下大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