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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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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民情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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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人口占半数以上。余下宗亲,虽广有田地。却无足够劳力,躬耕管理。更加蓟国能工巧匠,支渠四通,修路筑堤。将先前陂泽野地,悉数辟为良田。分与失地佃户,登记造册,编户为民。即便农闲,仍可客庸各地,赚取日薪。

    劳力缺失乃其次。待家中子嗣长成,需分户析产。户户宅院一栋,良田一顷,牛马机关器,不一而足。此乃蓟国版《推恩令》。亦是《二十等爵》,减等继承制使然。参考汉律中“袭同爵(注1)”,“降等承(注2)”之律法。与《蓟法》相匹配。

    须知。豪右大姓,多数无爵。所占田宅,蓟王虽不收回。却勒令,必依《蓟法》,分户析产。“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皆需宰割祖田。直至无田可分,方才作罢。不能兼人并土,且还不断分割。不出三代,再无名门,更无大姓。

    明知饮鸩止渴,非长久之计。却无可奈何。只因蓟国四百城港,待蓟王三百子嗣长成,亦分割之。

    我主尚且如此,何况尔等乎?

    上行而下效。蓟王不惜将大汉一藩,切成破碎支离。

    一众豪强,敢怒不敢言。然背后煽风点火,暗中勾连,不惜买通朝中高官。做垂死挣扎。四州安流汹涌,如火民情。

    首当其冲,便是河西四郡。

    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为防有人铤而走险,积怒而反。辅汉大将军营,并蓟国将校,出镇四州要地,便为威慑宵小。

    “为何是河西?”蓟王必有此问。

    “回禀主公。河西四郡,扼河西走廊。丝路咽喉,千里流金。两汉以来,多有关东大姓,

1130 民情如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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