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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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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蓟国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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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田韶豪爽如故。便又有豪商慨叹:“循《蓟法》。五大夫以上,每升一爵,作价十亿;次立同功,减升一等,直至一等。二十等(列)候,非功不受。列候之上,非刘不王。田公再升一等爵。至十六等‘大上造’矣。”

    言外之意,凑足十亿,再买高爵,岂非美哉。何必白白浪费。

    “典曰:‘蓟国民贵。’言指,爵民为贵。”田韶告知肺腑之言:“老夫今为少上造。岁俸七百五十石。授田八十四顷,授地八十四宅。另有南海三熟寄田,八十四顷。年可得钱,三千四百二十四万余。与贵人父兄同爵。身受王上如此厚恩,纵‘结草’、‘衔环’,无以为报也。且一亿钱,不过三年所得,有何惜哉?”

    “田公,高义。我等不及也。”众豪商拜服。田韶乃蓟国大豪商。与蓟王,相识多年。少时,楼桑少君,孤身入田氏商肆。贩购辽东大木。至此结缘。独子田骅,与蓟王师出同门,今为市舶令。有小女嫁锦帆校尉甘兴霸。家中有船一万丈。寄田券、寄舱券,获利之丰,可想而知。众窃以为。便是豪掷十亿升爵,亦不在话下。财源广进又乐善好施。为时人称道,何乐而不为。

    话说,汉高祖定七等公大夫起为高爵,有食邑。文帝后,改以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然其待遇,仅本家免役。

    蓟国循《汉律》。五大夫以上,十等左庶长,乃比六百石官所受民爵。如前所言,比六百石堪比仕途天堑。受田由五大夫二十五顷,暴增至七十四顷。受地由五大夫二十五宅,暴增至七十四宅。再加海外三熟寄田,获利之丰,可想而知。

    且官大夫以上,非公职不可受。故蓟国商人,多豪掷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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