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伤口,一碰就疼的不得了。
那一年,他来到这里,带来的除了希望,更是一份少女的悸动。
第一次榆次北来到这个村落,还是他读大一那一年,那时候学校每一年医学院的学生都会定点扶贫区域。
他虽出身优渥。
但周身没有骄矜的公子哥习惯,在学校习惯低调,从不以榆安两家的名声出门做事。
用老爷子的话来说:“在学校就该是学生的样子,进了社会就该有岗位人的责任,榆安两家教出来的孩子不惹事,同样也不怕事。”
从小耳濡目染的人,这话一记就是好多年。
那一年柳绿初见榆次北。
男生眉眼处已具凌厉,周身干净清冽,一开口,如五月的风,是早起鸟儿坐落窗台叽叽喳喳的探路,也像晚霞里熨着热风,只剩下袭面而来的温润。
这就是他们的初见,没有惊心动魄,却成了一个人地动山河。
男人手指掠过眉尾,轻挠了两下。
榆次北知道她喜欢自己,但更多的,他觉得她只是因为没见过更广阔的世界而对他产生的一种好感崇拜。
单纯的崇拜算不上爱。
心动的太早,唯一的坏处大概是榆次北压根没打算在等到她之前,有任何想法,在感情上。
他一向不是个喜欢逃避的人,存心来找自己的人,也躲不了。
“放寒假了?”他很快挑起新话题,笑着同她聊天。
“嗯。”女孩低着头,不敢看他。
时不时余光瞥两下,见他看过来,又心虚的低下头去。
站在那局
第两百四十三章 很喜欢,喜欢起来能要命(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