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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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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衙门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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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七分钟。
    七分钟是什么概念呢?
    基本上案件双方(或只有单方)把自己的事情陈述清楚,时间也就差不多了——案件陈述可不是什么打快板,可以嘴皮子上下飞起,一两分钟吐出几百个字来。
    经办人员、仵作、证人等等,统统都不要说话了。
    入场退场还不能算时间,主审人员不能休息,不能吃喝拉撒。
    而一个官员想要准备审一百件案子,那么光是之前的查案宗、询问等等,花费的时间最少也不会少于一百个小时吧?那就得花四天多时间来准备,还必须得不眠不休,24小时通勤。
    这不是很可笑吗?
    装比也不是这么装的!
    哪怕是你哪一天能花十八个小时来审案,一百件案件都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看着案宗断案,什么询问什么查证都没有,看完就断案判罚。
    如若是这样做的话,那便不叫神探,叫昏官了!
    因此,像是苗炎这种,一天能断案三十件的,已经很牛比了。
    这个才真实。
    两人说话之间,一个年轻点的官员忍不住道:“世子殿下,您真的确认自己可以赢?我家大人可是出了名的不认人,只认是非!即便是宗室子弟犯罪,在他手上被打得伤筋动骨、判罚劳役的也不在少数啊。”
    “有没有杀头的?”柳铭淇兴致勃勃的问道。
    年轻官员吓了一跳,然后讪讪笑道:“这怎么可能?按照朝廷法令,凡是有这种情节的,都要移交给宗人府,他们死不了的。”
    说起来也是。
    如果上次太子的小舅子不是做得太过分,又敢聚众抗拒,说不定最后都不用死。
  

第五十六章 衙门候审(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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