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我能翻阅华夏图书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七十章 修订律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被递了上去!
    往后的一段时间。
    每天来到大明专利事务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虽然总的人数并不是很多。
    这让刚刚接手专利事务局的局长孙泰高兴不已。
    “大有可为啊..如此多的专利,也就代表着越来越多的发明和创意在百姓们的智慧中诞生!”
    “大明专利事务局,估计用不了几年时间,就能够产生出一大批的专利...”
    ....
    律法。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几乎是根基一样的存在,但此刻朱由检的面前正摆放着厚厚的一大摞《大明律》。
    历史上,大明法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其覆盖面完善、司法权力相对分散,皇帝对于直接垄断司法权的情况比较少。
    这都是比较有意义的地方。
    可朱由检更加知道,到了明中后期,朝政日渐腐败,宦官擅权,厂卫横行,法令松弛。
    由于条例屡颁,律文名存实亡,加之官吏任意轻重,封建法制备受破坏。
    《大明律》是老朱颁布的,为了避免后世儿孙擅自修改,所以其留下祖训,要求后世一字不得更改。
    所以后世之君,为了填不上老朱当初制定大明律时候存在的那些漏洞,也只能想尽办法来填补了。
    比如说,万历将《问刑条例》附后,形成《大明律附例》。
    就是相当于用打补丁一样的方式,为大明律添砖加瓦...朱由检对此也并没有什么意见。
    甚至从他登基以来,对于一些律法的修改上面...例如之前将给女性缠足裹脚,视作残害之罪!
    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打补

第三百七十章 修订律法(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