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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兄朱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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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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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对于这种不事劳作而当乞丐的人很是嫌弃。
    至于养济院、这是古代的福利机构,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
    朱元璋将其载入《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在朱元璋的倡导下,许多府县在洪武年间都设置了养济院。
    明成祖时,养济院的建置得到改观,养济院在“天下府州县俱有”
    明英宗也在天顺年间下诏,要每县设养济院一所,支米煮饭,日给两餐,器皿、柴薪、蔬菜等均由地方官府设法措办。
    对于在养济院的流浪汉和孤儿、老人,有病的拨医调治,死者给予棺木安葬。
    可以说、养济院的这个孤儿老人,占据了地方官府很大的支出。
    朱由检只是随便一问,总旗官就回应道:
    “京城的养济院养了百姓两万余人,每日都要吃数万斤粮食,前些日子顺天府尹才上奏过吏部,要求为他们安置田地,不过被吏部驳回了。”
    “这么多?”朱由检不由咋舌,而总旗官则是摇头道:
    “京城的养济院,大多都是一些懒汉,类似那些残疾和孤儿、老人,大多都被他们排挤到京城周边的府县去了。”
    “并且近年来、边防卫所的养济院更是每年都需要养济不少孤儿,一些将领……”
    说到这里、总旗官及时闭上了嘴,没敢继续再说,不过朱由检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地方边军将领需要培养家丁,这些战死将领的孤儿,自然就是最好的兵源。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福利机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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