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就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了。
在洪武年间,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买卖田产。
但朱元璋是贫农出身,他自然是清楚农民最大的指望,就是脚底下的那一块田。
可以说有这块田,老百姓就有活路。
但天上总有不测风云,不可能每一年都顺风顺水,而遇到这些需要钱的大事的时候,就难免要拿田地出去抵押。
当还不上这些钱的时候,田地自然就被人收了去,这也是大部分的有钱人家兼并土地的方法。
像影视剧或者是戏曲里面那样,经常带着大批人马过来抢东西的,抢田地的,那绝对是非常少有的。
对于这些案件,朱启都要特殊处理。
首先,官府就不能承认这种富户购买穷人土地的方法。
朱元璋曾经在洪武元年的时候就说过这样一句话:
“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这意思简单来说就只有三层,第一给每一个能种田的人分地,第二,严格禁止有钱人去吞并土地,第三,如果你敢吞,那就有罪入狱。
先不说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是多么的严重,起码在洪武年间还真的没什么人敢干这种事情。
也就只有淮西勋贵那帮利益既得者们,不把这一条放在眼里。
一直在兼并着周围的土地,而这也是朱元璋后来把他们扫清一空的原因之一。
一般的官绅富户家庭,如果敢吞并土地,让官府知道了,除非当地的官府包庇你。
不然这事情往上一捅,那你不仅吞并的土地要还回去,就连家里那些财产
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明三宝?!(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