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走了起来。
那玩意儿应该还在那,也不知道还要插上几次才能收服。他已经惦记着它许久了,足足有四天的时间。
“四天还不长吗?这末日,大多数人能活过二十秒就值得称赞了。”他来的时候这么跟那个女孩子说,那个眉清目秀的可怜的大家闺秀。
路上残瓦碎石无数,随便一踩就会哗哗直响,好在他早有准备,一身黑色布衣,连脚上都裹的是厚实帆布,加上走的都是之前刻意踩过的地方,发出的声音在这凌晨里也能忽略不计。这可是这些年用来养活自己的看家本领,至于用来干什么的,谁爱想谁想去!
绕过前面高高的断墙,再走过一片坍塌的小巷子,后面就是一大片黝黑的树林,一颗颗被蛮力生生扯断的树木横七竖八,龇牙咧嘴地倒在地上,各处都长着不管是什么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