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自成亲以来,近因分隔日久,自愿协议离异并非勒笔,永远脱离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听自由,彼此不得干涉。双方一切手续均理结清楚永无瓜葛……立此协议离异文约两纸各执一张永远存。”落款为“民国二十四年三月七日立协议离异人程兰谢梅”
“二位,如无意见,签字吧。”或许见多了夫妻分离,见证人格外的冷漠。
“孩子,还有孩子。”谢梅听着见证人读完,发觉漏掉了夕月,赶忙提醒,“程兰,我现在身无分文,夕月跟着……”
“我知道你们母女情深,怎么好让你们分离再不相见?孩子就跟着你吧。”程兰果断的打断谢梅,话里隐隐约约的暗示与威胁。
见证人八风不动的稳坐泰山,虽说收了男方的钱,但他也不会做得太明显。
“好!”谢梅咬牙同意了。
签完字后确认已经全部处理清楚,程兰扬长而去。
“程兰,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谢梅不甘得大声喊道。
“嗤”程兰觉得好笑极了,后悔?后悔没有成为一个跟她一样愚昧的农民吗?
程兰心中的枷锁,终于彻底松开。他背负了将近十年的负担,从今天起就消失不见了。
他,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