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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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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窥浴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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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我有些眩晕。
    “解释得了。”陈支队长说,“今天早晨,他上班后,听见浴室水声,就到了浴室准备偷窥,但发现门是虚掩的。他进入浴室后被吓了一跳,但是很快恐惧就被色心取代了,于是他首先是去把浴室门从里面插上,怕被早来的职工发现,这时候他留下了在插销上的指纹。然后他去猥亵了尸体。因为怕我们在尸体上发现他的指纹,他临走前把尸体的正面翻到了水里。”
    “那么重的腐败味儿,亏他还有那心思。”大宝做恶心状。
    “你得理解一个老光棍。”一个侦查员想活跃一下气氛,被陈支队长瞪了一眼,咽回话去。
    “可是,他说的是实话吗?”林涛说,“测谎只能参考,不能作为定案或排除的依据啊。”
    “你们确定了6月27日晚间凶手作案的。”陈支队长说,“我们在抓刘杰的时候,就派出去一个组,对他进行了外围调查。6月27日一整夜,刘杰都在青乡市一线天网吧里上网。从27日下午五点至28日上午十点,有监控录像做证。28日中午开始,刘杰就在家里睡觉,他的家人和邻居可以证实。他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我就说嘛,这个案子的证据有问题。”林涛显得很淡定,“现在果真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不是刘杰作的案。”
    “他这何止是侮辱尸体!他这是破坏现场!妨碍公务!”我气得满脸通红。
    “行了行了,”林涛说,“趁着还有几个小时才天黑,咱们还是返回去殡仪馆吧。你们稍等我一会儿,我去拿件工作服,把这件衬衫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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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意了。”在开往殡仪馆的车上,我有些自责。原本以

第四案·窥浴之眼(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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