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力也比较慎重。有一次,他想盖一所露台,招来工匠估算,要花费黄金100斤,约等于中等人家10家的家产。文帝觉得费用太重,就把这项营建的计划取消了。文景时还一再下令,让居住在长安的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国,以免“戍卒给输费苦”。这就是所谓“轻徭薄赋”。与此同时,在刑罚方面有所减轻。文帝时,作了两点改变:一是废除连坐收孥法,即对犯罪人的全家老小不再一同治罪,对犯罪人的妻子不再罚做奴婢二是废除肉刑,即当黥在脸上刺字者改为城旦舂男子修城,女子舂米,当劓割去鼻子者笞杖打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景帝时又减轻了笞刑。这就是所谓的“刑罚大省”。
文帝和景帝的政策调整了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对当时封建经济起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劳动人民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到景帝末和武帝初,社会和国家都已比较富庶。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霹积于外,至**不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