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十九年,蓟州府平谷县。
县城东南的一处小院内,二十岁的刘拾遗夹起一块腌萝卜,喂给对面坐着的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娃。
这小女娃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小脸蛋粉扑扑的,煞是可爱。
面对眼前的腌萝卜,小女娃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哥哥,嫣嫣不吃腌萝卜,嫣嫣想吃糟牛肉。”
刘拾遗哄着自己的妹妹:“嫣嫣乖,小娃娃吃肉是要拉不出屎来的。要是拉不出屎来,这肚皮可要憋破!到时候哇,这肠子、血淌一地。。。。”
刘拾遗这是在用衙门里吓唬被捕盗贼的那一套威逼自己的妹妹吃腌萝卜。
妹妹刘笑嫣一听这话,哇哇大哭起来:“嫣嫣不要拉不出屎来。嫣嫣不要憋破肚皮。哥哥,可我还是想吃糟牛肉。”
刘拾遗无奈,只得起身去了堂屋,从床下的一个破瓦罐里拿出三十个铜钱。将三十个铜钱拿在手里掂了掂,他略一迟疑,又将其中十个铜钱扔在瓦罐内,走到了大街上。
一场秋雨过后,天气渐冷。已是入夜,大街上空荡荡的。
刘拾遗在一个卖糟牛肉的小摊前停下,对老板说道:“来三两糟牛肉。”
老板七十多岁,头发花白:“刘差爷,买牛肉啊!”
刘拾遗他爹在平谷县衙做了二十年的衙役。去年一场寒热大症要了他的命。刘拾遗接了自己父亲的差,如今在县衙内当得一个三等衙役。
县衙衙役分三等。一等为捕房快手、二等为站班皂隶、三等为壮班民壮。
刘拾遗只是最低一等的壮班民壮。
捕快大爷们有妓馆、赌场、酒楼、茶肆的孝敬。
第1章 烽火狼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