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录音条件,请尽快申请版权,一定要联系我呀。”
“我是幻影演艺的周逸,咱们一定要谈一谈,刚才老板已经提出了更好的合作方案,我明天在演艺工作室等你,拜托了,虽然我们没有世宗传媒大,但是我们诚意还是满满的,一定要给一个机会呀,你的第二首歌虽然只有一句清唱,但是我已经感受到这首应该不次于第一首歌,滴滴,这留言怎么这么短呢……”
“我是版权机构的服务人员,刚刚有客户寻找您的那首《送别》的歌曲,发现已经被隐藏,甚至版权转移,到底怎么回事?能否公开那首歌曲的小样,很多人提出了申请,我们只好找你。滴滴……”
……
后续是一些演艺公司打来的电话,都是打听那首歌的版权问题的,显然并不知道这首歌的版权已经转移,一首歌引起了如此多的关注,这还只是一天多的时间。
这个世界上的演艺公司,通常自己有专门的歌词曲作者,也有天才横溢的人,但是能够做出传世名曲的毕竟是少数,一些著名歌手的专辑,往往只有一首歌曲能够流传唱一段时间,但是在他印象中似乎没有几首歌曲久唱不衰。
所以各个演艺公司也把目光盯上了个人版权的提交上,一旦发现了黑马,肯定会第一时间抢的,但是通常个人版权成功率并不高,高质量的作品也极其少见。
通常一些演艺公司每天都会登录到版权公司上面,听听今天发布的版权歌曲小样,一些并不那么敬业的演艺公司歌曲侦探,也会很懒惰,偶尔一周才会上去听一次,甚至一周都不会去,因为上去听了也大多数选不上,久而久之,造成了版权机构的访问率并不太高,关注度也不太够
第十二章 版权之争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