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同学老乡,心中升起的火,又熄灭了。
我是同学介绍来的,不能让她失望。
不久,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我休息。
一名员工离开时,会计主管不问清缘由,把一千元的工资付给了员工。
事后会计主管却让我来赔这笔钱。
“这笔钱不是我付给员工的,后果与我无关。”我对会计主管说。
“是你经管的现金,我那天也只是帮你付款,理应由你自己负责后果。”
我不甘心,在与会计主管交涉了几次无果后,思虑再三,便来到老板面前,据理力争之后,老板并没有给出说法一类的,此事便不了了之。
这件事,更加坚定了,我一定要离开这里的念头。
老板是离了婚的,也就是所谓的钻石王老五,他卖场的一个管理,应该是叫小三,还是小四一类的角色,我与她并不熟悉,相互间也没有过节。
一天,在办公室里,卖场管理,像发了疯一样,朝我又吼又叫。
我是有素质的人,看不起这种靠卖身,在老板身下求饭吃的女人,并没有理会。
女人越闹越起劲。
老板坐在办公室里,应该是看到监控,我办公桌的四周围,围了一圈人,便出来喝止了女人的撒泼。
我只在心中冷笑。戏也做的太假了吧?
只是因为,自己一直纠结,是自己求人,求一位很要好的同学老乡介绍来这里的,因为这一份友谊,我不好意思走。如果真的走了,便无法向她交差。
说家在的,想离开,抹不开面子;想继续,心里又太累了。
就这样一直纠结
序:一段打工经历(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