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游泳班。
“可惜了……”
青岚叹了口气。
下水救人,一直是个技术活,更是个体力活。
往年就发生过许多起下河救人……
反而因为体力不支,自己溺亡的事件。
落水的人,没有意识还好,若有意识,会拼命抓住一切救命稻草。
救援的人一旦被抓到……
自己体力若是不足,甚至会跟着一起沉下去!
而且。
若是短时间内无法救援成功,同样会耗尽体力,给自身造成危险。
所以。
那些经验丰富的人,一般会等到落水的人失去了意识才下水救人。
这样救人的效率会非常高。
也不至于把自己搭进去。
会游泳的尚且如此,不会游泳的人下水……
危险就更大了。
“不过根据民事过错原则,这两个女子……应该要承担一定责任吧。”
随后。
青岚根据从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法律知识,简单分析了一下。
明知救狗而下水。
这两名女子不构成刑事上的责任。
但在民事上,他们遛狗不牵绳、主动向未成年求救、放任未成年下水、事后逃离等行为,都构成了此次事件的过错。
过错越多,承担的民事责任就越大。
至于承担多少……
那就看双方之间的协商了。
……
与此同时。
晋城。
某小区。
“嘟嘟嘟——”
严佳玉听着电话里
第一百五十七章 和我们没关系,为什么要赔钱?(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