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这种情况,龚仲欲哭无泪,只能发出无奈的叹息。同时,不得不佩服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他们三人的“聪明才智”。
要想捞得好处,只有先把水搞浑,才能乘机乱砣,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叫做“浑水摸鱼”。如果一切都是规范管理,一切都按规定的程序来,所有流程都非常严谨,他们又怎么能从中捞得好处呢?
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在财务处马建设处长和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新任主任董昕的支持下,龚仲将检查小组整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一项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同时对不规范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将往来问题、成本核算问题、材料采购问题、维修工程问题等敏感性问题,又全部还原到自己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时期。这样正气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又逐步走上了正轨。
在规范正气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行为过程中,有一个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问题,曾被龚仲提出却被树大明主任否定的事件,再一次被龚仲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原来,正气物业公司房屋出租收入,除正气大厦出租收入外,还有受业主委托管理,属业主所有的正气园小区临街道架空层门面出租收入。这部分收入在物业公司被称为托管收入,每年有一佰多万元,江南局干部职工也非常关注这块收入。
怎样处理这部分收入,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曾意见不一,并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当时作为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的龚仲,曾提出过三七开的建议。
那就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正气园归业主所有,直接分配给全体业主;百分之三十归物业公司所有,用于弥补公司在管理门面过程中发生的税费。龚
第二章 新官上任(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