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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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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原告被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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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源作为第一被告,建设银行黑山分行作为第二被告开庭。
    赵一局长此时不禁想起了当时黑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自己曾接到过龚仲的一条手机信息:“赵局长,现在黑山公安局威胁我,一定要我承认五月份去黑山转钱时,知道陈思源等人的真实身份。不然,就要动用司法程序,将我带到黑山去。我感觉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黑山建设银行,如果我按他们说的这样做,对以后我们正气物业公司收回那五百万元资金不利。”
    赵一局长收到龚仲的这条信息后,立即将龚仲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询问具体情况。龚仲就将黑山公安局办案人员打电话威胁他的事详细地报告了赵一局长。原来,随着公安部门的介入,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黑山那五百万元资金事件,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纷纷浮出水面。其中就涉及到五月份,树大明安排龚仲与方建军、方丽红三人一起去黑山转回资金的事。
    龚仲根据监察室副主任马吉利的通知,将那次去黑山转回资金的具体情况,写了一个详细的局面汇报材料,通过局监察室交到黑山公安局办案人员手中后,龚仲就接到了办案人员的电话:“你是龚仲吧?我是黑山公安局的。你写的汇报材料不符合实际情况。”
    龚仲一听是黑山公安局办案人员,就特别警惕,立即说道:“我以党性保证,我在汇报材料里写的每句话,每一个字都是实事求是的,都是与当时的实际情况相符的。”
    那位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在电话中说道:“好的,那我问你,你知道陈思源的真实身份吗?”龚仲回答道:“我当然知道!”那位办案人员顺着龚仲的口气,立即接着问道:“你知道陈思源是思源爱国

第六章 原告被告(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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