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交待的可以付款。”敬菲几乎没有回忆什么,立即回答道。显然,这笔报销单据自己没有审核,她是知道的。可能当时是出于压力,不得不办理了支付手续。“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告诉我一下。毕竟制度规定要我签字,你也是办公室的。”
龚仲没有再责怪敬菲什么,毕竟她只是一位出纳人员,董昕副主任交待的工作,她除了执行外也只能还是执行。就如当初,树大明主任交待她从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挪用那一佰多万元资金到物业公司去一样。案件暴露后,由于龚仲主动承担责任,说是自己强迫她办理的。后来调查小组考虑到这种情况,加上她离退休也只几年了,也就谅解了她,没有找她的麻烦。
龚仲没有找车辆管理科诸葛伟科长问情况,他觉得既然他不审批,诸葛伟还是能把这笔费用支付出去,肯定是做通了领导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刚刚出纳敬菲不是也说是董主任交待付的嘛。龚仲想到这里,再去财务处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会计审核时,看到有董昕副主任签名,又是诸葛伟科长送上来的,没有多考虑什么就签名了。
龚仲说道:“我没有签字,肯定是有原因的。以后如果没有我的签名,你们一定要问清楚原因。”大家都知道,龚仲是赵一局长特意安排去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管理财务的。因此,财务处虽说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在中心的财务管理上,财务处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会计工作的同志还是很尊重龚仲的。
没有想到的是,龚仲离开后,黄会计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了张晗瑛。黄会计刚刚参加工作不久,是新进公务员。但由于龚仲也没有将里面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说明白,因此黄会计在报告时也讲
第十七章 交通经费(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