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实施前,真正能按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保险的是少之又少。就是到时与单位打官司,毕竟也是劳命伤神,两不讨好的事,何况还不一定能保证打赢。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错,但生活中不按法律办事的情况还少?但也有一些不知道好坏的聘用人员,对龚仲的这种关爱并不理解。
当龚仲请他们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填写有关表格时,他们有些气愤地指责龚仲说道:“嘿嘿,为我们购买劳动保险,这是法律赋予你们的义务,是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按法律规定,你们早就应该给我们购买,但却拖到现在才补购,现在还要我们填这填那的,我们没有去举报,还是给了你们面子的!”
当然,龚仲并没有计较这些涉及到自己个人的利益问题,在办理这件事情前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问题。内部相关手续办妥后,他又多次与社保部门沟通,并动用了大量的关系,最后在保障聘用人员利益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以最少的基数为他们补购了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并减免了一半手续费,为单位节约了十多万元经费。
却说食堂供应管理科,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一个内设科室,专门负责江南正气管理局职工食堂管理工作。配有在编职工三人、聘用人员二十多人。科长李树民,现年五十多岁,从事食堂管理工作二十多年了。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科长,但处级待遇老是解决不了,是一位典型的机关“老板凳”了。
现在李树民只有几年就要退休了,可能是搞了一辈子的后勤工作,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他在工作中脾气特别大,就象很多女同志更年期一样,特别喜欢发牢骚,特别容易生气,有时还莫明其妙地骂人。但大家都不计较他的这种不正常情况
第二十六章 话随人说(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