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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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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触犯禁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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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作为经手人上报。
    在江南正气管理局,对于一些敏感性的问题,有二种上报方式,一种是以纸质的内部呈批件形式,另一种是在局自动办公系统(oa)上以正式文件上报。
    第一种方式不便于存档,但灵活些,有什么问题可随时变通;第二种方式正规些,便于存档保存,但公开透明些,很多人可以从oa上看到这个呈批文件。
    董昕主任经过考虑,决定还是采取第一种方式,以纸质形式上报稳妥些。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方案的经手人问题。
    按理说,这个方案是马志兵副总经理牵头草拟的,实施部门也是江南正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志兵是实际经手人。
    但董昕主任想得很深,马志兵副总经理是他“圈子里”的人。他正在思考着在适当的时候,把马志兵推荐给局局党组,解决他的副处级领导职务问题。
    在树大明搞出“黑山事件”前,物业公司的总经理是方建军,他是正处级干部待遇。但现在马志兵却只是一个科级干部,这个问题董昕主任早就在思考之中。
    正因为如此,董昕主任提醒马志兵,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上的事情,不要他亲自出面与龚仲接触,而是让曹婷婷负责出面处理。
    这样做有二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提高马志兵的地位,让他的手下与龚仲打交道;另一方面是怕龚仲对马志兵产生不好的看法,在以后的提拔中起不好作用。
    但马志兵是转业干部出身,文化程度低,写材料不行。因此参加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第一关的笔试他就过不了。
    由于这个原因,马志兵本人一直没有参加过江

第五十七章 触犯禁忌(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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