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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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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旧事重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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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官”字里面有二个口,正说反说都是在那个宝盖头下面进行的,普通老百姓是没有任何办法改变的。
    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正气管理局党组,后来在追究龚仲的责任时,是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理的:“一、正气物业公司被骗了五百万元是事实;二、这巨大的经济损失是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是事实;三、树大明搞之前问了龚仲能不能搞是事实,也就是说龚仲知道这事也是事实;四、龚仲没有报告局党组是事实;五、如果龚仲报告了局党组,树大明等人搞不成了也是事实。”
    对于这种严格的逻辑推理,龚仲除了心理不服外,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后来法院在公开审判树大明时,当法官质问树大明为什么不尊重龚仲的意见,树大明是这样回答法官的:“龚仲是说了其中存在风险,也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但龚仲没有说存在什么风险。我以为他说的是三十万元的利息有风险,担心对方不会按承诺支付。龚仲根本没有说那五百万元存在风险,如果他当时说清楚了,我可能就不会上当了。”
    对于树大明这样的解释,当然不能减轻法律对他的追究,法院也不会如他所想将责任推脱到龚仲身上。
    龚仲有一次郁闷时,与财务处马建设处长说起此事。
    马建设处长是这样理解的:“你是赵一局长派去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树大明主任虽说剥夺了你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权力,但你还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财务负责人。”
    “而正气物业公司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所属经济实体,从职责上来说你还是有管理物业公司财务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树大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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