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后,就把手上龚仲收集的那些资料递回给龚仲。
见到董昕主任这样,龚仲知道在他这里不会有什么结果了。他接过董昕主任递回来的资料后,就站了起来说道:“董主任,我想就这个问题去找一下局里,看人事处、财务处他们怎么说。”
龚仲这样说,有二个目的。一是尊重董昕主任。毕竟他是中心的一名干部职工,到局里反映情况,肯定是一种越级行为。现在很有必要当着董昕主任面,把话说清楚;二是侧面表示不满。要知道,这个问题表面上说是他龚仲的个人问题,但实质上却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问题。现在董昕主任刻意回避,他当然不能理解。
要知道,董昕主任出面处理,是一种公事行为,是公对公;龚仲个人出面申诉,则是一种个人行为,是私对公。这二种完全不同性质的行为,取得的效果将截然不同。但现在话说到这个份上,龚仲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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