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来叫主子起床,头磕在地板上有很大的回声,主子一会儿就醒了。丽萍小姐醒来坐在床上,还没太睡醒,我继续磕着头,一直到一只玉脚踩到我的头上,示意我停下来,我才停止,接着捧起丽萍小姐的玉脚,为她穿上拖鞋。等丽萍小姐站起来,我便低下头,说:“主子,早上好。”说着,去吻她的脚趾。丽萍小姐“嗯”了一声,用手拢了拢头发,没有她的指示,我的嘴是不敢离开她的脚趾的。丽萍小姐又打了个哈欠,这才抬脚把我的头拨弄到一边,自己去梳洗了。我接着又来到未玲小姐的卧室,同样跪下,捧起未玲小姐的拖鞋。虽然未玲小姐才十六岁,但却喜欢穿硬梆梆的高跟拖鞋,乌黑发亮的露趾拖鞋,尖细的高跟,精致小巧的造型,看起来是那么漂亮,但却经常带给我最大的苦处,我曾在这双高跟下无数次翻滚着求饶,但不被原谅。现在见到这双鞋,我便不由自主的害怕,发自内心的恐惧让我对这双鞋也恭敬起来。我轻轻的捧起拖鞋,用手托着,开始学公鸡叫,慢慢的未玲小姐醒了过来,眼还没睁开,一只白暂的脚已伸了出来,我忙把头凑过去,让那只玉脚踩上我的脸,脚趾摸索着找到我的鼻子,按了几下,我就不再叫了。这是未玲小姐独创的人体闹钟使用法,而我自然就是那个闹钟。等未玲小姐坐起来,我伏下身,把鞋放在手上,未玲小姐将脚放在鞋上,一直连我的手一起踩到地上,然后再抬起脚,把我的头踩在鞋上,让我用脸的温度来暖和她的鞋,我的口鼻埋在鞋里,闻着那双鞋特有的味道和残留在鞋里的未玲小姐脚上的味道,一切是那么的熟悉。我一动不敢动,任她把脚架在我的头上。直到未玲小姐觉得鞋差不多热了,才把脚拿下来,我这才给她穿上鞋,然后
gooooal、女友表弟的週末宿夜(7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