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不管识不识字,都要背,最好倒背如流,上面是要下来检查的。要是到时候背不出来出了事,我可不负责任啊。”见一些人不以为意,宋有才警告道。
听他这样一说,大家才把这事重视起来。
第二天刚好是周末放假,因此欢喜和宋为民宋爱国三人都跑去宋有才家抄红宝书了。白天的时候只有孩子去,大人都是上完工晚上去的,因此人虽然多,但宋有才家勉强也够落脚。
☆、第67章 借钱
“你怎么抄得这么快?”宋为民发现,自己一遍还没有抄好,上学还没满一年的妹妹居然已经抄好了。
更令他郁闷的是……他看了眼自己的狗爬字,又看了眼欢喜娟秀的字迹,眉头皱得死紧。
是的,欢喜写着一手和本人性格非常不符的好字。
——上辈子,只要不是特别费脑力的东西,她都有去学,而书法是坚持下来的其中一项。
事实上,她也只有写硬笔字的时候是这样。欢喜当初练的是瘦金体,她对这种字体情有独钟,数十年如一日地练着瘦金体,而瘦金体娟秀而不失锋芒的特性与她本人极为相似。
抄完一遍,欢喜就开始抄第二遍。
一遍可是不够的,家里最少要做到人手一份,便是几个小的也不能落下。
在背红宝书这件事上,欢喜是一点也不打算偷懒的。她如今不过是八岁稚儿,时代的潮流是那样强大,她自问自己没有那个能耐去力挽狂澜。
最重要的事,她知道,黑暗只是一时的,只需要等待,黎明就会到来。
她不是那些正当年少的青少年,并不需要担忧自己的青春被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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