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本是要让她睡上一会的。但也不知道是白天睡多了还是怎的,反正凤贞是一点睡意也没有了,反而想要跟欢喜说说话。
“姐,我原本是真的有一点喜欢明辉的。”
见欢喜一脸惊讶,凤贞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一定觉得我很自不量力吧,就像懒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样。”
她看着没心没肺,但对很多事还是有数的。就像明辉……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都清楚明辉这个童年玩伴早已到达了她高攀不上的程度。
在她印象中的那个手无缚鸡之力,被人欺负总要她为他出头的书呆子如今是清大的研究生,是世人眼里的有为青年。
像她这样的乡下丫头,说到底是配不上对方的。别说是做对象,哪怕只说两人是好友,让人大概也会觉得她拉低了他的交友水平。
其实一开始她想不到这些的,但是有两次明辉带同学来家里,她帮着招待,那几人虽然没说什么,看眼神就足以表达一切了。
在他们眼里,她和他们并不是平等的存在。
凤贞要说一开始心态就这样平和是不可能的,她也曾气恼羞怒,甚至生出过想办法嫁给明辉,让对方跌破眼镜的想法。但是……那真的是一时气愤,该有的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她喜欢明辉,或许是青梅竹马的相处,或许是重逢后明辉突破她印象的成熟英俊,但是这份喜欢,她自认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也从没想过借着这份喜欢去获得什么。
甚至喜欢的同时,她知道自己跟明辉是不可能的。打小就那样,明辉喜欢聪明人,总嫌弃她笨,她也确实不是聪明人。
凤贞是个比较早熟的孩子,她知道便是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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