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马路,两人手拖着手,在商业街上逛着。
两人的眼光都很挑剔,看了几家店,也没有给对方挑到喜欢的,不过兴致却不减,反正顾宝笙是杂志社的驻社写手,与编辑不同,每月只需要按时交稿就行了,没必要天天守在杂志社里,要是逛累了,明天再休息一天就好了。
顾宝笙经过一家店的时候,被一件风衣吸引。
程灏鼎高大,穿着长款的外套,更为帅气逼人。
喜滋滋地推门进去,顾宝笙立在模特前,上下抚摸着布料,越摸越喜欢,把服务生叫来:“美女,我要这件。”
“好的,稍等。”服务生应声,叫来一个同事,合作着把衣服从模特的身上脱了下来:“不好意思,这件风衣销量很,现在就剩这一件在这里了,如果你介意的话,可以留下一个电话,新货到时我会联系你的。”
顾宝笙摆摆手:“就这件吧。”
顾宝笙不记事,怕时间久了,把衣服的事情忘记了。
再说不就是模特穿过几天吗,既不弄脏,也不弄坏的,哪里需要那么讲究。
服务生便微笑着领顾宝笙去结账,在收银台时,顾宝笙居然见着了冤家——秦总的老婆。
秦总的老婆方明珠也看到了顾宝笙,一双美目登时染满了嘲笑,把那件风衣抢了过去,丢在收银台里,端着架子说道:“这个,给我包了。”
服务员有难,看着顾宝笙。
顾宝笙看着软弱,但也不是真软弱到别人在自己的头上动土,还忍气吞声的,便伸出手,把风衣抱回了自己的怀里,扬着脸对方明珠说道:“别以为有个臭钱,就以
第104章 四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