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琳生活过的痕迹。”
许暮洲靠坐在另一侧的床沿,他上身没有穿贵族喜欢的丝绸睡衣,只是空荡荡地穿了一件略微宽大的白衬衣,领口的扣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蹭开了,露出一小截白皙的锁骨。
“嗯?”严岑的眼神在他领口一扫,又若无其事地撇开了,才继续问道:“你发现什么了?”
“凯瑟琳喜欢,也喜欢音乐,但我在卧室里都没发现这些因素。”许暮洲说:“如果说书房是罗贝尔伯爵的个人领地,没有这些儿女情长的东西倒也说得过去。但主人家私密的主卧跟凯瑟琳的连接都这么薄弱,就很有问题。”
“你怀疑罗贝尔对凯瑟琳的爱有水分?”严岑说。
“不完全是。”许暮洲摇了摇头:“凭罗贝尔说一不二的性格,他应该没有必要为了什么来掩盖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倾向于日记中的内容是真实情绪反应。”
“但是?”严岑问。
“但是——”许暮洲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人的情绪是有偏差的,不能尽信。或许他是真的爱凯瑟琳,但这种爱究竟是不是常规认知下的爱,我持保留意见。”
许暮洲成长得很快,严岑想。他每一次摔过的跟头都好好地记住了,犯过的错也不会再犯第二次。
严岑忽然觉得,喜欢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那像是给对方镀上了一层光,以至于平日里看起来再平平无奇的事,有了这层光之后都变得耀目起来。
若是在往常,这种进步在严岑眼中都应该是理所当然,并不值得注意的。但如果将对象换成许暮洲,严岑才好像觉得这其中多了一些可以值得他思考的东西。
——他开始注意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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