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心如死灰。
他身后的红色斗篷有气无力、小幅度的抽搐起来。
——像是在发出有气无力的嘲笑。
这里是一个偏僻的、没什么人烟的小镇。
临近傍晚,燃烧一般的火烧云像是绯色的幕布一样挂在天穹。
就在斯特兰奇降临的这堆干草垛周围不远处,有一把破旧的、木质的长椅,长椅上原本白色的刷漆已经斑驳,上头似乎躺着一个不那么流浪汉的流浪汉。
——会用“似乎”这个说法,主要是因为,这个背对着他的“流浪汉”穿着一件看起来质地优良的深孔雀蓝色呢子大衣、脖子上挂着一条黄色和黑综色相间的围巾,手上还搭着一只牛皮棕色的旧式手提箱。
看起来并不像是流浪汉的样子。
斯特兰奇绕过去看了看,发现这人的正面长得很像著名的、写出了《时间简史》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现在是多少年来着?
史蒂芬·霍金当年好像的确是在英国牛津读书的……
《时间简史》再加上时间宝石的定位就在这里……
细思极恐。
……
好在那个脑门前耷拉着一坨亚麻棕色刘海、嘴唇略厚、脸上还有些小雀斑的年轻人很快就醒了过来。
他那双刚刚醒来还不是很清醒的、灰蓝色的、好看的眼睛迟钝的眨了眨,又眨了眨。
来自斯特兰奇的注视显然给他带来了强烈的不自在。
“噢,嘿,额……您好?”
小雀斑毛手毛脚、身体有些不协调的赶紧坐起来,顺带拍了拍这台被自己占用了的、白漆斑驳的椅子上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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