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小姐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了,您又不认识她,根本就没有义务来帮她向编辑部推荐发表,而且我看了她的,写的并不好,甚至都还不如我呢,另外可能是因为当天晚上我喝了一点酒,所以在酒劲之下我就替您给她写了一封回信,对她不礼貌的行为进行了斥责,并对她的挑出了一堆毛病,然后第二天就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原以为这件事到此也就为止了,结果没想到几天之后这位米尔斯小姐居然又寄来了一封信,非但没有因为我上次的斥责而退缩或者嫉恨,反而觉得这是您要收她为学生所以才对她进行严格要求,所以这次她按照我挑出的问题将进行了修改又寄了回来。
无奈之下,这次我只好把话说清楚,直接告诉她没有写作天赋,并且我没有收她当学生的打算。
但几天之后米尔斯小姐又回信了,辩解道其实自己更擅长的是长篇,上次的确不应该邮寄不擅长的短篇过来,所以这次将自己最得意的长篇邮寄了过来。
可问题是我看了之后发现她这长篇写的还不如短篇呢,于是这次我不再考虑措辞,彻底的痛骂了她一顿。这回她倒是没有继续坚持,只说希望我能够将之前的手稿都给她寄回去,虽然这些手稿写的不堪入目,但毕竟都是她的心血。
虽然她这个要求非常的合理,但问题是我已经把这些稿子给烧了,没错、我也承认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烧掉人家的手稿,但事已至此,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位米尔斯小姐解释,尤其是在通过这几次通信之后我发觉她似乎是一个非常偏执的人,所以我就更不敢跟她说实话。
在找借口拖延了几次之后,米尔斯小姐似乎是发现了什么,
第六十九章 弄巧成拙(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