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不掌握权力也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议会只具有立法权而不具备行政权。在多年的政治运作中,英国最终形成了政党政治,哪个政党在议会选举中获胜,就由谁来组织政府,也就是通常说的“组阁”,这也就是历史上最初的责任内阁制,首相和全体阁员对议会负责。
在英国革命一百多年后,美洲大陆的英属殖民地也闹起了革命,结果美国独立,诞生了一个全新的国家。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家,美国倒是毫无专制历史的包袱,由此产生三权分立的民主政体也是因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所赐。美国的国会和英国的议会类似,但在行政权上,美国人却独辟蹊径,那就是将国家元首和行政权合二为一,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总统制了。美国的总统并非由国会选举产生,而是由各政党推选候选人进行竞选,获胜者组织新一届政府,与国会并无瓜葛。由此可以看出,在行政权力上,总统制比责任内阁制要宽松许多。
民主革命搞得最激烈的法国,却将英美两国的特征加以调和并形成了另外一种独特的体制,那就是法国既有总统,又有内阁总理。法国之所以有总统,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国家元首,而之所以要设立内阁总理并总揽行政大权,就是为了防止总统擅权。结果,法国的总统反成为了一个摆设,只具有象征性意义(这里的讨论只限于二战前,二战后法国的政体又有了新变化,总统的权力增大不少)。
以上三种都是民主政体,在当时的世界各国中,还有一种打着民主旗号的特殊政体,这便是德国和日本的伪君主立宪制(这也是指二战前)。之所以说德国和日本的政体是伪君主立宪,因为它们虽然在形式上和英国类似,但君主的权力却和传统
十二、袁世凯当上总统,唐绍仪南京组阁(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