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给莫非最大自主权,并且可以在资金方面给与尽可能的帮助,其它诸如发行、放映等方面的事情都好商量。
嘉禾的条件不可谓不诱人,如果莫非真的就是一个八十年代的香港电影人,肯定连考虑都不用,直接就答应嘉禾的条件了。一部电影最大的开支就是宣传、发行和放映这三方面,所有收入中差不多有一半或者更多都会用在这三方面,真正落在投资人手里的并不是最多的那一份,而嘉禾自己有发行和放映机构,这其中只要给一定的优惠,那就是一大笔钱;而且嘉禾的片场也很不错,这正是莫非目前最需要的。
但是嘉禾还有一点不好处,就是卫星公司太多了,最有名的就是乘龙的威禾跟洪金保的宝禾等几间公司,这些公司的片子都要在嘉禾的院线上映,也会在嘉禾的片场拍摄,其实能留给莫非的空间并不是很大。
而且莫非本人也不是很愿意自己的文化公司成为别人的卫星公司,之前的唱片公司是因为没办法,唱片的发行所需要的条件太多,莫非又算是刚到香港,没有一个强大的背景很难有成就,所以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但是却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拒绝了嘉禾的善意,莫非只好选择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方式,对吴潇道:“感谢邹先生和何先生的善意,但我现在已经成立电影公司,而且实话实说,嘉禾的孩子有点太多了,我怕妈妈照顾不过来,所以我们还是选择另一种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作方式吧。今后我公司所有的影片都会在嘉禾的院线放映,但是在提成比例方面,我也希望嘉禾可以给一个合适的数字。当然,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们也可以考虑合作拍片。”
嘉禾和卲氏多少还有一些瓜葛,在
第零一九章、各方态度(严重求支持)(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