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声枪响在他们身后响起,吓了他们一跳,赫然转过身去,随即就被一声大喝冲在脸上:“lapd!放下枪!放下枪!不然就打碎你的头!我开枪警告过了!放下枪!”
一台巡逻车停在路边,车门大开,一个壮硕的警官趴在车门里,黑洞洞的枪口还冒着青烟。
“姓名?”
“凯文·柯文斯顿。”
“性别?”
“男。”
“什么时候来的洛杉矶?”
“去年十二月份。”
“认识那个抢你车的人吗?”
“不认识,呃……我第一天到学校这一带,从没见过他。
实际上我在洛杉矶除了房东和妈妈还谁都不认识……呃……还有个舅舅,元旦那天来家里吃了饭。
呃……还有校长,见过两次,办理转学的时候。”
面无表情的警员抬头看了他一眼:“不要紧张,这是大城市,有规矩的地方。他说那把枪是你的,有什么想说的?”
凯文耸肩扁嘴:“我的枪在车里,猎枪。我还没到拿隐蔽枪证的年纪。”
警车深吸了一口气:“你杀过人?”
凯文稍稍的坐正了一点:“是啊,在搬家的路上,很多车匪,我和妈妈抵挡的很辛苦。
(他顿了一下)
所以我知道枪在一个没脑子的胖子手里会多危险——这种人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有的时候就是单纯的想开枪。”
凯文离开警察局的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金丝眼镜正在门口对着一个西装革履的胖子耐心的解释:
第一卷第二十八章 显而易见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