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离餐厅至少三公里,饭菜限时供应,时间也非常的短,晚一秒都没有东西吃。”
白鹿跳了起来:“你妹!你不早说。”
懒洋洋的少年优雅起身,整了整衣服,淡定的道:“急有何用?我们只能想办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餐厅。”
“你有办法?”
“当然。”
“什么办法?”
懒洋洋的少年双眼暴出一道精光,叫道:“就是把你泡妞的力气都用上,我们有多快跑多快。”
“-_-!”
懒洋洋的少年电射而出,白鹿无奈的追了出去,两人齐头并进跑出了体育馆,速度快得惊人,好像身后有狗追一样。
“我叫白鹿,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东方,名逍遥,我爹给我表字不败。”
“东方不败?”
东方逍遥扭过头问:“此字如何?”
白鹿点点头,虎着小脸:“很好,很强大。”
“我十三岁的时候,家门外来了一个乞丐,非常可怜,然后我送了他一辆跑车,我爹将我打个半死后,给我表字不败。”
“-_-!”
“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白鹿一边跑一边拍东方逍遥的肩,大义凛然:“儿子不败家,老爹赚钱给谁花?我觉得你没错,一点错都没有,我最喜欢仗义的男人了,知道你是一个如此仗义疏财的男人后,我决定交你这个朋友。”
“荣幸。”
“对了,我个人比较喜欢圣十字帝国出产的雷鸣龙跑车。”
“-_-!”
第十一章:开饭(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