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后世家里有个亲戚在“酱业商店”上班。
“酱业商店”在三水县城区有十家店面,一半拥有产权,一半是承租房产公司的房子拥有使用权。
这种承租方式也是中国特色,房产公司能够收到一点点房租,但是没有权力收回房子,拆迁获得的赔偿大部分归拥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这就跟此时住公房的人家相同,政府拆迁的时候,拥有产权的房产公司或者其他单位拿到的拆迁款肯定不超过总数的两成,八成归承租公房的人家。
如果是租赁私房,不好意思,拆迁基本上跟承租者没有半毛钱关系。
因此能够要到公房真是太划算,只管住着,修修补补用不着自己操心,修理费公家出,熬到拆迁还能够讹一大笔钱。
为什么用“讹”这个字?
那是因为房改的时候,整个三水县的公房都半卖半送给私人,但是许多私人不愿意拿出万儿八千块买下拥有使用权的公房。
到了拆迁的时候算算账,自己住着的公房如果产权属于自己家,能够赔偿十万、八万。
因此这些人家立刻反悔,哭着喊着缴纳万儿八千块买下房子。
然每一个这样做的人家都成功了。
为什么?不满足这些人就是制造钉子户。
为了城市的发展大计,也为了老百姓能够安居,政府当然不能与民争利。
当然,那时的地皮基本上用不着不花钱,那些房子政府也没投入多少成本,也是受益方。
三水县九十年代末开始大拆迁,没几年“酱业商店”倒闭,几十个下岗职工为了自身利益,围绕着十
第一百二十六章:看房子(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