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狼罗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后传来一股温热,还有只手臂搭在脖子上。
他轻轻地拿开手臂。
还好,这只手臂很细腻,应该不是男的。
他站起身,走到穿衣镜前,看了看自己,再用手拨开百叶窗,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城市,心里又惊又喜。
“该死,真成功了!”
在他记忆力,眼前这幕景象,只有二十年前才看得到。
自从哨兵投入使用,几乎所有人,不分变种人还是普通人,都遭到屠戮,人类文明濒临灭绝,世界一片黑暗!
为了逆转这一悲惨结局,残余的变种人决定派他回到过去,也就是1973年,在玻利瓦尔研制出哨兵之前,阻止哨兵诞生。
说实话,这一计划纯属异想天开,是绝望之下的最后挣扎,连他这个执行者都没抱太大希望。
他之所以同意执行,一是想给其他人一个念想,一个坚持下去的希望;二是因为他太累了,想借此机会偷个懒,哪怕这一次偷懒,有很大概率会永远无法醒来。
没想到,计划竟然成功了!
他真的回到了过去!
虽然回来的只是灵魂,而不是身体,但他占据的身体,是五十年前的自己。
又或者说,是五十年前的他,得到了五十年后的记忆?
好吧,这不重要。
作为一名纯爷们、糙汉子,狼叔从不为这种事烦心。
他奉行的准则是——想不通就别想,如果忍不住要想,那就去酒吧喝一杯,再找个女人……
刚想到女人,金刚狼就听见吱呀一声
第303章 你给她签名,签了一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