拮据的很,缺了口吃的,这不是没办法嘛,还不如入宫当差几年,起码宫里头吃穿不愁,再让她赚些嫁妆,过几年放出去,倒也好。所以奴才这才来和高大人说一声。”
高恒本来家族门楣也不错,特别是其父河道总督任上的时候,高家是世代在内务府当差的,如今比以前差了些,但吃穿不愁,可高恒却不想就只是吃穿不愁。
他的亲姐姐慧贤皇贵妃过世之后,就再也找不出家族的仰仗了,他本来就要再想着巴结巴结令皇贵妃,找一个新的靠山才好,听到这样的小事儿——他认为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儿了,“这事儿倒也简单,公公什么时候把那位秀女的出身、名号、还有在什么旗,告诉我,我一准就给您办好了,这事儿不麻烦,我就先告诉哪旗的都统,让他直接就把那秀女报上来就是了。”
各旗造具秀女清册后,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亲自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
凡经太监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事故,不及与选者,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
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
六十四、阴谋诡计(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