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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之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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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人呀(23)三更(这代人呀(23)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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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省劲了。

    组长就笑,“小林呀,改天来咱们先把合同签了。”

    对的!当初只签了试用期合同,已经过期了。林雨桐不是太想签,他们这种约最少都得三年。

    她跟四爷商量,“我不想去了。”干这一行太枯燥了。

    不想去就不去,工作不是需要,而是图一高兴。如果不高兴了,干啥得去?又不是生活所迫。

    然后两人先请了领导吃饭,再请了全组人吃饭,意思就是怕是以后不能共事了。不过有零散活的话,她还是接的。言下之意,就是看酬劳了。

    组长也不勉强,像是她这种效率的,确实能提这样的要求,“行!以后有机会在合作。”

    把电视台的工作给辞了,只能靠着订阅吃饭了。可这一行刚起步,挣个钱真就是刚够吃饭的钱。而且,这种好改编的本子,太像是正经,一点也不小网文。跟人家成绩好的比起来,林雨桐觉得她得瞧瞧跟人家比,自己的差距在哪里。

    于是,四爷就见桐桐真一天只工作半天,剩下的时间坐在电脑跟前,对着屏幕,看的可认真了。

    人家不仅在网上学习别人的,还去大学里坐在台阶上找素材去了。然后有个十天半月的吧,很偶然的,他无意中打开桐桐的一个新文档。赫然看见一个标题:这个暴君爱上我。

    他顿时吓的手一滑,给关上了。

    然后桐桐就觉得这天四爷怪怪的,吃饭的时候还开了一瓶酒:“喝点?”

    好啊!

    四爷给倒了一杯,“碰一个?”

    行!

    然后酒杯碰了一个,她把酒都送到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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