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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