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们的叙述,我更感觉自己的渺小。毕竟,为了这种改变,李茅出过钱,小苏出过力。但我,最早富起来的人,却没有实际行动过。
这不正是班长给我提醒的吗?要做有意义的事。这不正是董先生给我嘱托的吗?要做大丈夫。
这么久以来,我只沉溺于自己的小世界。什么感情,什么孩子,什么家庭。这不是无病呻吟么?我所拥有的生活,是多少人羡慕的啊。
生活给了我巨大的馈赠,而我却不思回报。我过着少年时期自己不敢想象的生活,我取得了父母辈无法计算的财富。凭什么呢?凭文化和奋斗,我没有二娃有文化,我没有班长辛酸的奋斗历程,我没有王班长拼命的探索,我更没有眼前这两位,同情那片土地、那些亲人的善心。
回想至今为止,除了我自己的亲人,我几乎没有给别人做过好事。汶川的孤儿,也是妍子提议收养的,我只不过是怀着私心看望了一下,点了一套西式快餐!
我吝啬得如同守财奴,还不知足地在钱财上企图增加尽可能多的数字。在眼前两位的面前,我没有说话的资格了。
这是第一次,在他俩面前自卑,因为道德感。
“我想做件事,还没跟然然商量,我要尽我所能,把我的乡中,兴旺起来。”李茅说到:“我还没有好的办法,但已经有了一点思路,我先做做看。给我父亲看,给那些曾经教过我的老师看,给我那些贫穷老乡看,给那些孩子们看,给然然看,给我将出生的孩子看,我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我不甘心,不甘心那个用最大努力培养我的地方,我成了最后一个清华生。”
李茅说这些
第三百一十章 有什么意义(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