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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我遇到许多人,能够精确分辨咖啡产地和味道的区别,并且配以考究的西服,简直优雅得拒绝群众。我知道他并不富裕,但也知道,他这种技能能够征服少女。我曾经很不服气,老想在少女面前揭穿这种人的底细。后来,我想我还是别自讨没趣了,那些少女们,也是那样的人。
我有钱了,毕竟是中国最富裕的少数人之一,但我没有正宗英语的伦敦腔,没有取法国人奇怪的名字,也没有国外大学的师承,所以,还是不要跟那些说英语单词的买办们打交道,始终占不了上风的,除非你是一个美国人。
尽管,我是一个不中断学习的人,还有一些算命的独门秘技,我所了解的历史故事很多,西方的著作也读了不少。按说,自己储备的知识量,并不比他们少。但总是吸引不了听众,因为听众只喜欢外国的东西,我没有这种气质。
可是,我并不反对外国的东西啊。我所犯的错误,在他们看来,是不崇拜外国。我喜欢红酒,这是法国的东西,并且我成了经营它的老手。我喜欢托尔斯泰、米兰昆德拉、克尔凯廓尔,我熟读凯恩斯、弗洛伊德、亚当斯密,但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人家只是喜欢一个白皮肤蓝眼睛的人。
所有的努力都注定无用,黄皮肤的我,不愿意当一个二等的人,所以,我不加入他们的圈子,我勉强算得有点人种自尊。
我不相信,五千年的文明,留给我们的只有垃圾;我不相信,祖先给我们的肤色,是让我们自轻自贱的;我不相信,我们努力向上的结果,只是成为地球上低一等的公民。
也许,那些打台球的中年人,那些喝咖啡的年轻人,内心中
第三百六十五章 事情有变化(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