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对梦的观点。他认为,梦是一种愿望的满足。在多种多样的愿望中,弗氏更为重视性的。他认为是人的一种本能,而本能是一种需要,需要是要求满足的,梦就是满足的形式之一,弗氏认为,梦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是一种清醒的精神活动的延续。借助梦可以洞察到人们心灵的秘密。梦是无意识活动的表现,人在睡眠时,意识活动减弱,对无意识的压抑也随之减弱,于是无意识乘机表现为梦境的种种活动。
阿德勒曾经熟读过弗氏著作《梦的解析》一书,他对梦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做梦是有目的的。梦是人类心灵创造活动的一部分,人们可以从对梦的期待中,看出梦的目的。梦的工作就是应付我们面临的难题,并提供解决之道。人的所有活动都具有目的性,梦作为人生活动整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地有目的性。阿氏认为,梦和生活相互一致。“假使我们在白天专心致力地追求某种优越感目标,我们在晚上也会关心着同样的问题。
每个人做梦时,都好像在梦中有一个工作在等待他去完成一般,都好像他在梦中必须努力追求优越感一般。梦必定是生活样式的产品,它也一定有助于生活样式的建造和加强。”阿氏认为,人在睡眠时和清醒时是同一个人,由白天和夜里两方面表现结合起来才构成了完整的人格。人在睡梦中并没有和现实隔离,仍在思想和谛听。梦中思想和白天思想之间没有明显的绝对界限,只不过做梦时较多的现实关系暂被搁置了。
阿氏认为,“梦是想在个人的生活样式和他当前的问题之间建立起联系,而又不愿意对生活样式作新要求的一种企图。”“梦是联系做梦者所面临的问题与其成功目
第四百八十一章 权威的成果(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