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路上慢点啊。”李氏起身,送她到院子门口,做足了慈爱长辈的模样。
然而等罗衣走得看不见身影,她脸上的笑意立刻敛去,显露出原本的高傲。信步走入罗衣房里,翻箱倒柜起来。
那张和离书,李氏想来想去,还是握在她自己手里的好。虽然上面没有周自荣的手印,可笔迹到底是周自荣的,倘若被罗衣拿出去说道,对周自荣的名声不好。
“奇怪,怎么不见?”翻了一圈,李氏没找到,诧异地拧起眉头,“这小贱蹄子,该不会藏在身上了吧?”
若是如此,心机还挺深!
思及此,李氏的脸上露出了轻鄙:“一个黄毛小丫头,也妄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当年精通宅门生存的大丫鬟们,栽到她手里的也不知有多少,罗衣不过是一个穷乡僻壤里长大的土妞,也妄想跟她耍心眼?
罗衣不知道她的心思,她满脑子都是怎么赚钱。进了城后,便打量起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挑着担子四下吆喝的货郎,以及来来去去的行人。
她已经知道每次做任务赚的银子,并非全都是一场空,而是有固定的部分会存到她自己的户头上。因而,对赚钱一事分外热切。
有钱行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这是普天之下的真理。她接下来将有七年时间做胡二妞,如果想要好好的生活,最好有大笔银子。
眼下最要紧的事,便是把这具身躯护理好。可不论是摆脱营养不良的干瘦模样,还是一头枯草似的头发,又或者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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