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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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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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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区分文章好坏,只因他二人见识有限,情有可原。”众人不服,轰然鼓噪,叫道:“不挖眼便得挖心,二选其一,你看着办。”

    阎王无奈,只好命手下脱去二人衣裳,以利刃剖开胸膛。鲜血流淌,二人不住哀嚎,众书生这才快意,笑道:“我等抑郁泉下,有冤难伸。今日得兴先生相助,出了一口心中恶气,痛快,痛快。”一哄而散。

    某人受刑完毕,前往陕西投胎,托生为某百姓之子,二十岁那年,匪寇作乱,某人被贼兵带走。后来官兵平定寇乱,抓了许多俘虏,某人亦在其中。心想自己并非逆贼,说不定会无罪释放。未几,某人被押往衙门受审,主审官是一名少年,凝神一瞧,竟然便是兴于唐。某人大惊道:“吾命休矣。”

    继而众俘虏尽皆遣返,轮到某人之时,主审官不容置辩,下令将他拖出斩首。某人怀恨而死,来到阴司告状。阎王并没有立即捉拿兴某,说道:“他阳寿未尽,还有三十年官运。”

    三十年后,阎王下令逮捕兴某,一番审讯,兴某因为草菅人命,贬为畜生。至于某人,由于生前殴打父母,罪孽深重,同样打入畜生道。某人担心来世再遭兴某报复,请求冥王开恩,让自己当一只大畜生。阎王答允了,判定某人托生为大狗,兴某为小狗。

    某人前往顺天府市集投胎。这一日卧睡街头,一名客人牵着一头金毛狗,迎面走来。金毛狗体格瘦小,大如狐狸。某人仔细一瞧,原来正是兴某。欺负他个小,上前撕咬。金毛狗大怒,一口咬住某人咽喉,紧紧吊住不放。某人汪汪乱叫,左摇右摆,始终不能挣脱。俄顷,二狗尽皆死去。一同来到阴司,互有争论。阎王道:“冤冤相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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