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晟自己说。
迟母看他们这郑重其事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来是挺严肃的,怎么?你还能找到对象了?
哪有什么对象啊,这混球已经嫁给国家了。
迟父在心里叹息着,结果下一秒,他就看到他家混球点头了。
迟晟的两眼亮晶晶的,脑袋隐晦地朝旁边一瞥,对迟母说:楼下那个穿深灰大衣的,看到了吗?
这边虽然距离楼下有五十来米,但那边只站着一个人,所以很容易找到。
迟母看了眼,有些疑惑:看到了,那是谁?
迟晟喜悦道:是你们的儿媳妇!
???
迟父跟迟母同时冒出了一脑袋的问号,第一反应就是他们这三天不打的儿子又要上房揭瓦了。
别闹啊。
迟父警告了迟晟一句,不就是归
真的是你们的儿媳妇!
迟晟再次打断他爸的话,接着倒豆子一样说了起来。
他叫季遐年,32岁,是个大厨师,现在住在白头镇,包了半边山,跟小姨是邻居。我过来这边的时候跟他认识的,他性格好,对我也好,长的还特漂亮,一会过来你们瞧瞧就知道了,保准
你等等。
迟母打断迟晟的叨逼叨,终于发觉了她家儿子好像并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又朝大楼那边看了眼,迟疑道:我怎么看着那个人像是个男的?
迟晟点头:不是像,他就是男的。但他真的很好看!等他过来你们一看就
闭嘴!
迟母伸手按了按额角,缓了两秒,被震懵的脑袋里捋清楚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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