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五之间,使用的名字分别是蔡明哲、李元行、陈典。而根据病情记录,李元行取下的头骨达三指宽,与目标的手术情况不符,可以排除。
蔡明哲与陈典两人,头部均曾受到打击伤,为减轻颅内压力而摘除了二指宽的头骨,且就诊的医院均没有他二人弥补过头骨的记录。
楚原市刑警队又请蔡明哲和陈典所在省市的公安厅提供两人的身份资料。证实陈典确有其人,目前在北京市某区工商局工作。而蔡明哲则为假名,身份证号码和居住地址均为伪造。
这样,蔡明哲就上升为第一嫌疑人。
蔡明哲就诊的医院为黑龙江省爱康医院。据这家医院提供的病例,蔡明哲身高一百七十二厘米,体重六十二公斤,入院时脑部遭到重物打击,说话为黑龙江省德惠市一带的口音。手术后不久,蔡明哲突然消失。
蔡明哲的体貌特征、居住地与黎小龙非常接近。
黎小龙被抓捕后,一直不肯配合调查。公安部门使出浑身解数,也未能撬开他的嘴巴。只根据他的说话口音判断,是黑龙江省德惠市一带的人,并掌握到他曾在部队服役等零星资料,但是他的家庭情况等许多细节都未调查清楚。不过公安部门已经掌握了他行凶杀人的确凿证据,人证物证俱在,在零口供的情形下将他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
沈恕又把黎小龙的照片和蔡明哲的模拟画像传送到德惠市公安局,请求帮助寻找符合体貌特征的嫌疑人。但在德惠市的居民资料库中,并没有这两个人的信息。德惠市局把画像和照片分发到下属派出所,一时没有反馈回有价值的线索。
派出去的三路刑警
第23节(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