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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人(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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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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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过去,将水艳和杨胡子分开,然后对水艳说,有什么事,慢慢讲嘛。

    可能是已吵闹久了,水艳的嗓子有点哑,她愤愤地说,我们那块坟地,现在值五万元以上了吧。我们急着给孩子治病,要卖坟地,他不准。退给他,他只给五千元。这是哪里的道理呢?大许你评评这理,我们全家商量后,只要他退三万元算了,可他还是不答应。

    这事挺复杂的,我听了好一阵之后才弄清楚。原来,水艳家以前在后山上,后来坟山扩展,她家便被迁到山下来了。在搬迁补偿中,曾对被搬迁者在山上按人头留有坟地。当时水艳还没嫁过来,水艳的丈夫和婆婆两人取得了两块坟地。当时,墓陵公司、村委会和被搬迁者签下协议,这坟地只能自用,不能私自专卖。如确需转让,只能转让给墓园,价格按签约当年的坟地价格计算,每座坟地五千元。

    现在,水艳的孩子动手术需巨额花费,她在外打工的丈夫带信回来说,婆婆的坟不能动,就把他那座坟地卖了算了,今后自己死了,把骨灰撒到河里去就行。无论如何,这孩子先天心脏病不治会死人的。想到墓园现在正将这些坟地卖到五万至八万元,水艳一家想让墓园退上三万元不过分吧。没想到,杨胡子说协议上签的五千元就是五千元,一分也不能多。这才让水艳急得想和杨胡子拼命。

    这理我还真无法评。一方面,水艳一家值得同情,并且这协议当初就签得不合理;另一方面,钱是公司管着的,杨胡子作为坟地管理人没权利修改协议。

    于是我对杨胡子说,这样吧,你替水艳向公司反映反映,多少年过去了,五千元一座的坟可能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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