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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不嫁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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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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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到了胡石璧那里。胡石璧说她“不悦其夫”,“上诬其舅”,杖责该女六十,判和离。

    胡石璧这是把长辈和男子的利益放在了首位,完全忽视女性的基本情感诉求和人身权利。请注意,是完全忽视。虽然他最后是判了和离,但这是基于女子有错的情况下判的(这个错还是他强加的),而且杖责六十。打完有没有命还两说。

    另外略略提一下古代的人口买卖。

    宋·洪巽《旸谷漫录》:“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级截乎不紊。”

    看到没有,生女儿就是为了卖给男人享用的。

    明朝也很惨。从明朝的文学作品里就能窥得一斑。

    《金瓶梅》里,家中排行老六的潘金莲被她的亲生母亲卖了两次。第一次,潘金莲还小,还可以说寡母为生计不得已,这才把她卖到王招宣府里。但是后来,王招宣死了。这时候,潘金莲十五岁了,生得漂亮不说,知书识字会作诗,女红针黹样样在行,品竹弹丝不在话下。简直有才有貌心灵手巧啊!很值得疼值得爱吧?放现在能被捧天上去吧?

    潘金莲她妈干了什么呢?她去王招宣府里把女儿“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了张大户家。要作者说,这潘妈简直就是个畜生。

    三言二拍里,各种拐卖孩子的,甚至还有专门的犯、罪集团。可见政、府打击不力。这就不说什么了,毕竟现在也有,但是打击力度总比那时候高。别的不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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